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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潭镇地处豫鄂两省结合部,唐河县城西南32公里,东临湖阳镇,西接苍台镇,北连郭滩镇和黑龙镇,南与湖北省枣阳市毗邻。辖区98平方公里,9.2万亩耕地,4.5万人,21个行政村,118个自然村,282个村民小组。
龙潭镇历史悠久,已有二千多年历史。民国期间,是汉龙潭区公所所在地。一九四八年属南县第四区,一九四九年五月为唐河县第九区,一九五六设龙潭中心乡,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属湖冲区龙潭乡,一九五八年成立龙潭人民公社,一九六一年属湖阳区龙潭人民公社,一九六八年撤区并社后属龙潭人民公社,一九八三年改社为乡,一九九七年撤乡建镇。该镇中徐村、韩庄、北蓼河支流上,现存留坝基一段和南北水渠沟各一条,为汉代水利工程———汉当遗址。唐河的支流蓼阳河.礓石河从龙潭镇自东向西穿过,境内修有太山水库、五七坝水库、卜山口水库、梁泉水库,水利条件较好。气候适宜,地势平坦,土壤肥沃,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。种植业发达,是省农科院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实验示范基地,1997年被中国农科院确定为科技示范基地。。 |